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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作者:人事科发表日期:2021-08-31 09:53: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激励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助力韶关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平时考核对象及范围

根据单位干部管理权限,本方案所称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按照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对机关四级调研员、科级以下公务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由单位进行平时考核,所在学习培训和专项工作单位提供相关表现情况。公务员援(选)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交流轮岗或任职的公务员,由现单位进行平时考核,必要时可由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作为试用期满任职、定级的依据。公务员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可以补定等次;其中,给予警告处分的,不得补定为好等次。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含受处分之前和解除处分后,下同),参加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受党纪处分的,平时考核结果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二、平时考核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要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要把对公务员参与重要专项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专项考核,作为了解掌握公务员平时表现的重要手段,全面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准确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次。

三、平时考核程序和方法

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各部门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负责平时考核的组织实施,并将平时考核作为加强公务员常管理的重要抓手。办公室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汇总公开考核结果,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

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年度最后一个周期的平时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需调整考核周期的,应报机关党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日常了解。各部门要采取灵活方式,了解公务员常履职表现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考核以及任务督办的情况要及时与机关党委、纪委进行沟通作为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

2.个人小结。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对周期内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及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简要小结,填写《市人大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表》报部门领导进行审核

3.部门审核评鉴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初审,主要结合专项考核结果、工作任务督办和常了解、群众评价等情况,吸收运用绩效管理等成果,注重看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公务员周期内的工作表现出具部门意见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

4.确定考核等次。由机关党组综合各方面掌握的实际情况,对各部门给予所属人员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综合确定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并在机关范围内公开。

5.反馈考核结果。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采取会议点评、谈话或书面等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运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控制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

公务员在专项考核中表现突出、敢于担当、勇于斗争、有显著成绩和贡献并受到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对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公务员在日常了解特别是任务督办中反映较差、完成工作数量不足、质量效率不高,或工作存在明显过失、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一般或较差等次。在评定考核等次时,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公务员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经综合分析给予容错的,应当客观评价,合理确定平时考核结果。在评定考核等次时,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公务员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经综合分析给予容错的,应当客观评价,合理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运用

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1.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2.平时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口头或通报表扬等方式及时予以表扬和鼓励。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对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公务员,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五、平时考核要求

1.公务员平时考核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正确政绩观,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基本任务。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2.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落实,确保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参加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公务员要正确对待考核,不准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各部门责任领导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对不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平时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3.各部门要根据平时考核结果有效分析公务员能力素质结构,帮助引导公务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激发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为其改进提高创造条件,并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培训、轮岗交流和实践锻炼,促进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并将平时考核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内部职能和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4.公务员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考核结果反馈之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办公室反映,办公室应及时受理,并将受理结果向公务员本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