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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曦辞职请求的决定

作者:人大采编发表日期:2026-01-23 16:21:00

 (2026年1月21日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到达退休年龄,陈曦请求辞去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曦辞去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