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毛文芳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彭淑贞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何辉英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周江婷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张新民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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