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李芳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欧倩余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陈俊文、刘茜、王华明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韩文锋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下一篇: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