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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作者:赖国斌发表日期:2022-09-13 15:42:00

              9月7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委主任委员刘毅一行到始兴县、南雄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河民、副市长李再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前往始兴县澄江镇、南雄油山镇等地,实地了解鄱阳湖水系支流的水域情况,并听取有关负责人介绍水质环境和治理保护工作。

座谈会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持续推进水环境改善、水生物保护、加强河湖管控、强化落实环境监督、打击非法采砂等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建议,一要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二要尽快出台涉及长江流域的区域工作方案,不断完善配套制度设施建设,针对性地抓好涉长江支流保护工作;三要将协调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内容具体化;四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力度,将保护法落到实处,以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