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监督视线>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作者:赖国斌、李祺、韩利兰发表日期:2022-07-27 16:48:00

             7月25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以及韶关市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岚率领部分驻韶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前往浈江区、新丰县、翁源县等地,了解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物资储备和供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架构、预防和应急准备,处置能力建设,舆论宣传等工作,听取浈江区、新丰县、翁源县执行《广东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工作汇报,询问社区关于外来人员和返新人员疫情期间网格化防控管理的情况。

据了解,《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制定了《韶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坚持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强化疾控防治的“早发现”“早处置”“早治疗”“早隔离”四种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座谈会上,代表们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此次执法检查情况,提出优化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物资储备和调配,合理安排医疗机构搬迁,强化医疗污水和污染垃圾处置能力等意见和建议。

林岚指出,我市经历了疫情的实战考验,市、县两级进行了全面复盘,但针对应急处置的薄弱环节,问题查找要更加细致,应对措施要更加合理,为及时、迅速、规范地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积累经验。以我省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为契机,市一级要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建设,固定办公场所,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市、县两级要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演练,检验医疗机构的应急联动机制,全面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