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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作者:韩利兰 胡建华 邓有强发表日期:2022-06-15 16:11:00

              6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河民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始兴县、翁源县,对我市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等建设情况,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情况,江河两岸绿地规划建设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

座谈会上,检查组详细听取了关于实施《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所取得的成效,并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绿化特别是对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禁出现大规模砍伐城市树木现象。要加大对《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宣传力度,挖掘古树名木文化价值,全面普及城市绿化的法律知识,广泛动员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绿化保护和管理,营造全社会爱绿、惜绿、建绿、护绿的良好氛围。要切实提高法治意识,以法治思维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依法推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城市绿地保护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城市绿化监管制度,加大城市珍贵树木和古树保护力度,严格禁止擅自移植珍贵树木、古树行为,严厉打击城市侵绿毁绿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城市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