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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关系你我!

作者:韶司在线发表日期:2021-04-16 10:0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4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中央和省的工作安排,结合全省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重点时间节点,省普法办在全省部署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活动,普及宣传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把普法工作做实、做到最基层,切实增强全民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树牢国家安全观。  

活动主题口号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活动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二)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 

(三)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提高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 

(四)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安全、生物安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活动主要安排 

(一)进村居。由各地级以上市普法办依托广东普法网络,向全省地市、县区、乡镇、农村、社区推送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视频、挂图。 

(二)进企业。依托各地级以上市普法办和基层司法所,将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挂图、宣传视频派发、推送到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民营企业。 

(三)进机关单位。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和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向省直各部门单位提供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挂图、宣传视频(电子版)使用。 

(四)进校园。由各地级以上市普法办结合宪法教育大课堂,协调组织在大中小学校园里上一堂国家安全课或开设相关的讲座,向青少年学生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五)进公共场所。由各地级以上市普法办协调,将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挂图、宣传视频推送到各地的主要公共场所,地标性建筑 LED 屏上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