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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60次会议 更加坚定自觉地将改革进行到底

作者:彭翀发表日期:2024-09-29 10:18:00

9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60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凌振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省委书记黄坤明在韶调研指示精神、市委十三届第149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全市各级人大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更加坚定自觉地将改革进行到底,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增空间、增动能、增优势,努力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韶关,为推动韶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在前列作出人大贡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统揽人大工作。深刻把握韶关在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的责任使命,深刻理解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着眼凝聚民主法治力量推动改革行稳致远的重大使命,扭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逐一对照省委、市委明确的重点任务及多项改革任务,把黄坤明书记在韶调研指示要求梳理细化为工作清单,立足人大职能定位,做好对接分解、细化落实举措,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功效,加强监督,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切实转化为人大履职尽责的有力行动。要扛起政治责任,全力推动韶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在全省前列。紧扣省委对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样板作出的部署,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大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小切口”立法力度,探索制定更多创制性、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落实立法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立法后评估制度,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机制。健全人大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全口径、全覆盖监督。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全面推广代表议事会制度。统筹推进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静态基层单元,探索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民生微实事立办制相结合的动态落实机制。要加强人大“四个机关”特别是政治机关建设,确保人大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都在市委领导下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岚、邓彩虹参加会议。副主任陈曦、代理秘书长陈早霞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