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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人大采编发表日期:2023-12-27 16:33:00

 (2023年12月26日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在韶关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韶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韶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韶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人事事项;8.票决韶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9.其他。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大会召开时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