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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列席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作者:人大采编发表日期:2022-09-23 16:35:00

 (2022年9月22日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不是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列席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只以视频方式参加闭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