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罗欣、赵春生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沈晖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赖正志、黎松峰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张名泉、夏建全、曾建锋的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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