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林定明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朱婷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陈奕荣的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建平的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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