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栾毓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李伍妹为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陈艳萍、郭玉秋的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何泳川的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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