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邵林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黎洵为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潘全民为广东省韶关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唐俊芳为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唐俊芳的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黎洵的广东省韶关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彩辉的广东省韶关黄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潘全民的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何泳川的广东省乐昌中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上一篇: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