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宋良锋为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李再丰的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梁计柱的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上一篇: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名单
下一篇: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