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

作者:人大采编发表日期:2024-07-10 14:52:00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

1、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法规科、备案审查科。

2、预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预算审查办公室。 

3、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4、农村农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5、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6、代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7、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