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在韶关市区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河民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初审意见以及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6月27日召开。建议议程: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24年度韶关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韶关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审议《韶关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扎实抓好监督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特别是专项债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督促政府持续完善风险评估、预警、监控和化解机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增强债务管理的透明度、规范性及人大监督的权威性;要持续培植壮大财源税源,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提升监督协同与整改实效,全面提升财政风险防控化解能力。要扎实抓好立法相关工作,加快完善《韶关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为我市燃气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法制保障。要增强法规条例执行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建筑垃圾全过程闭合监管,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落到实处,更好把人大监督工作成果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曦、胡德宁、张彬、陈大川,秘书长陈刚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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