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作者:彭翀发表日期:2024-10-28 09:51:00

10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凌振伟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于10月29日召开,会期1天。建议议程为: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审议市政府关于韶关市2023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长者饭堂建设运营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百千万工程”部分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韶关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韶关市农村消防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镇域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专项报告、条例(草案)、代表资格报告,以及其他事项等。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抓紧修改完善拟提交审议的调研报告和初审意见。要紧跟新形势,对标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韶关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加快立法工作进度,为我市燃气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引导支持国有金融企业聚焦主业、服务大局,增强政府管理部门和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主体责任,牢牢守住风险底线。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间安排,周密细致做好法规审议审查、听取审议报告、会议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岚、陈曦、胡德宁、邓彩虹,代理秘书长陈早霞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