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少荣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凌振伟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的初审意见、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加强我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韶关市珠玑古巷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韶关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暂缓制定《韶关市南水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和《韶关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报告、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拟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
会议讨论通过了《韶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方案》,决定暂缓制定《韶关市南水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和《韶关市殡葬管理条例》,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以及确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日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岚、陈曦、沈河民、胡德宁、邓彩虹,秘书长钟沛东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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