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人大采编发表日期:2024-02-01 11:15:00

 (2024年1月31日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波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紧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心任务,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不断深化良法善治的检察实践,为韶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