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小飞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上一篇: 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篇: 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