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作者:人大采编发表日期:2022-01-09 09:10:00

2022年1月8日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