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作者:陆瑶发表日期:2024-10-30 09:52:00

10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凌振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岚、陈曦、沈河民、胡德宁、邓彩虹出席会议。副市长蒋文泓、李再丰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会议指出,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走深走实。要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的使命任务,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共同保证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全面贯彻、有效运行。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各地学习贯彻情况,讲好人大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使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促进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韶关市2023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长者饭堂建设运营情况的报告、关于“百千万工程”部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韶关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韶关市农村消防条例(草案修改稿)》,并就推进全市“百千万工程”部分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周志亮为韶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钟鸣为韶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陈冰的韶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张文华为韶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陈早霞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免去杨日葵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经表决,免去杨水养的韶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免去陈树川的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李芳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欧倩余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任命陈俊文、刘茜、王华明为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韩文锋的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凌振伟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