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可以就市人大常委会需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提出监督议题的建议。
二、监督议题应当围绕关系本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写明监督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注明联系方式。
三、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可以采取纸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监督议题。采用纸质信函方式的,请寄至韶关市风度北路96号韶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科(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督议题”),邮政编码:51200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请发送至sgrdyjs@163.com。
四、公开征集监督议题的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0日。
特此公告。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